【学术视界】陈治东:论稀土贸易争端的制度和经济体制问题

发布时间:2010-11-10

2010年11月9日,我校法学院教授陈治东在我校江湾校区105教室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名为“论稀土贸易争端的制度和经济体制问题”的精彩讲座。

陈治东教授主要研究国际贸易法、国际经济法和国际投资法,担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、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、中国法学会WTO研究会理事和上海市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总干事。同时,陈治东老师还为法学院本科生开设了《国际贸易法》课程。此次他在百忙之中应法学院团学联学术部的邀请,与同学们分享自己对于稀土贸易争端的看法。许多同学慕名前来聆听讲座,场上座无虚席,气氛十分热烈。

讲座主要分为三大部分。首先陈治东老师介绍了稀土——这一稀缺资源的特性、功能以及当前稀土贸易的国际格局,指出中国虽然拥有大量的稀土资源,却未意识到其重要的战略意义,在国际贸易中无法掌握定价权。其次,陈老师介绍了他对中国稀土出口管制措施的WTO体制适法性思考。他提出稀土的国际贸易逐渐被政治化,尤其是这次中日钓鱼岛领土事件更是作为直接导火索,将稀土争端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。之后他从WTO体制的角度分析评述了中国对于稀土进行数量限制的适法性,提出中国无法对稀土出口采取提高关税的措施,只能对稀土进行数量限制,然而该措施违反了GATT第11条“普遍取消数量限制”以及非歧视原则。最后,陈老师从中国国内的经济制度、财税制度,全面剖析了中国在稀土资源出口上存在的各种问题,并对中国稀土产业的未来发展提出了建议。本场讲座陈老师引用大量事实和数据,对稀土贸易争端的产生背景、应对措施和未来出路进行了全面分析,令在座同学受益匪浅。讲座在大家的热情掌声中落下帷幕。讲座结束后,团学联学术部送上了精心准备的礼物以示谢意。